各二级教学单位: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是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测的需要,是高校综合评估、学科专业“画像”、专项监测评估的基础性工作。2025年是首次通过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部校数据网络开展数据采集,教学单位数据采集包括本科教育教学和研究生教育教学相关数据,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准确、及时做好相此项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25〕16号)要求,现就各二级教学单位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安排
1.《二级教学单位质量监测数据采集表》(附件1),提交截止日期:2025年12月10日。
2.《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年度报告》(附件2),提交截止日期:2025年12月19日。
请各二级教学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将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档报送本科生院质量评估与建设办公室(综合楼224)。
二、采集说明
1.数据采集时间分为“时点”“学年”和“自然年”三类:
“时点”除有特别说明外,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学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自然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次所有涉及“自然年”的数据表均需采集2024年和2025年两个年度。
2.2024-2025学年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年度考核工作相关的数据将直接采用本次填报的数据。
3.为方便学院填报及分析,上年度填报的部分相关数据将发到教学负责人邮箱,请教学负责人注意查收,填报过程中请注意对比分析。
联系人:翟老师(66366082),郭老师(66366369)
附件: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