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四川省教育厅第二批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3-10-23 11:47:41.03   分类:教学改革与研究   来源:教务处   阅读量:2851 返回列表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 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探索推进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强化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校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名额,现组织开展我校第二批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的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的虚拟教研室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类型,包括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优先支持试点建设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

二、推荐限额

四川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第二批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申报指标为5个,学校将择优推荐申报。

三、申报要求

虚拟教研室应创新教研形态、加强教学研究、共建优质资源、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探索符合新时代新型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标准、路径和运行模式。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应具备如下条件:

1.  教研室负责人应由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一流专业建设点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2.  教研室成员不少于 20 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全国性虚拟教研室必须有中西部高校及国内对标高校教师参与。

3.  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建设点”或“一流课程”。

4.  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其他详细要求请参见四川省教育厅《通知》(附件1)。

四、申报程序

1. 校内申报:各教学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申报,每个教学单位限报1个虚拟教研室。2023年11月6日前,各教学单位完成“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附件3)”填写工作,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pjb@swjtu.edu.cn纸质文档签字盖章后送至教务处质量与评估办公室(犀浦校区综合楼224室)。在填写推荐表过程中,还需注意以下几方面事宜:

(1) 申报书有字数要求的内容,请务必严格把握,不能超出字数要求。

(2) 申报书“六、所在单位政审意见”部分,请教学单位党委负责对本单位推荐的虚拟教研室带头人及建设内容进行政审,出具政审意见并加盖学院党委印章。

(3) 申报书“七、单位推荐意见”部分,请教学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校内遴选:学校将组织校内外高水平专家对申报的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进行评审,确定学校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名单。

3. 网络申报:获得省级推荐资格的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负责人请于2023 年 11 月 15 日至 11 月 20 日期间在高等教育教学项目申报评审平台(网址:http://ps.swjtu.edu.cn/index.html)填写《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申报汇总表》信息上传加盖公章的《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附件 3)及相关支撑材料(文件格式:doc、docx、pdf、mp4,可上传多个文件),并完成报送信息的在线审核、提交工作。

五、相关说明

1. 为统筹支持校内更多优秀教研室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避免重复申报,此次获得省级建设试点的虚拟教研室在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再推荐国家级虚拟教研室的申报

2. 联系人:刘鎏,联系电话:66366084。

 

 

 教务处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3: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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