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校学生生活园区是高校开展育人工作的重要阵地,但随着近年来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推进,高校对学生园区的管理和控制减弱,学校在学生园区的育人作用难以有效实现。为了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生活园区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提高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同学们更好的认识到学生园区工作的重要性,营造一个好的生活,学习环境,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西南交通大学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第三次校长办公会议纪要》(西交校办纪〔2018〕14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印发了《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西交校学生〔2018〕150号)(以下简称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17〕35号)同时废止。现将新修订的《办法》予以公布,组织建筑与设计学院全体学生(本科生、研究生)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办法》,确保每位辅导员和每位学生都能准确掌握相关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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