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暑期实习工作的通知

2016-07-07 15:50:17.777   分类:实习及基地建设   来源:教务处   阅读量:10044 返回列表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暑期实习的教学效果,提高暑期实习的质量,保障暑期实习的安全,请各学院、各实习队认真做好2016年暑期实习工作。现将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实习安全工作

    各学院、各实习队加强对实习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务必开展实习前动员,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公共卫生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火、防盗、防溺水、防暑和预防雷电、洪水、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安全常识教育和各类专业安全生产教育。应安排实习安全检查工作,并制定相关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学院一把手为实习安全工作责任人,各学院教学副院长和学生工作副书记为各学院实习工作安全联络人,应向实习带队教师公布联系方式,并报教务处备案。

    各实习队指导教师为本队安全工作负责人,实习过程中应确保通信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应以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为首要原则及时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向学院报告。如遇重大事件,学院应及时向学校报告。

    学生集体实习必须指定专门的指导教师带领学生进行实习活动,指导教师必须全程监控实习过程,实习期间不得组织学生开展与教学实习无关的、存在安全隐患的集体活动(如旅游、爬山、游泳等)。学生实习进行前签署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1),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实习纪律,严格服从带队教师的管理,不得擅自前往没有安全保障的场所活动,不得无故脱离实习团队,直到实习结束。若学生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需离开实习队伍,必须签署实习临时离队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件2),交由实习带队老师留存。

二、合理使用实习经费,确保实习质量。

    请各学院充分合理利用本学院的实习经费,严格按照实习经费管理要求进行实习经费的分配和支出,更好地发挥实习经费的使用效益,确保实习效果。保证教学实习工作顺利进行,更好的锻炼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

    各实习队认真落实实习计划中各项工作,如果实习安排与先期报送的实习计划有变动的,请实习带队老师、学院登陆教务网更新。实习开始后,实习指导教师不得擅自更改实习计划(内容、时间、地点等),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必须经学院教学负责人同意,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实施。实习结束后实习带队教师向所在学院提交实习总结报告和经费使用清单,实习相关材料完好归档(包含实习日志、实习现场照片等),学院审核通过,方可进行实习经费报销。

三、做好暑期实习检查指导工作

    各学院成立以教学副院长为组长,本科督导组专家、各系主任、教务员为组员的院级实践教学检查小组,检查小组将根据实践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结合学院情况,对本学院暑期实践教学环节进行全面普查和重点抽查,尤其是实习安全的落实情况,对每个实习队填写实践教学质量评价表(注:各学院的优秀数量不超过总实习队的20%,见附件3)。暑期实习结束后,各实习队在教务网上提交实习队工作报告。学院对每个实习队进行质量评价,总结本学院在实习教学工作组织、管理、实施方面的经验,提炼本年度实习工作的特色、亮点,形成本学院实习工作总结报告(见附件4),在教务网提交,并于秋季开学第二周周五前书面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学校将组织评选年度优秀实习队。

四、做好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工作

    请各学院利用暑期实习时间,做好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汇总本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并填写《校外实习基地清单》(附件5),并于秋季开学第二周周五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五、附件材料



图片新闻 更多>

最新更新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