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考申请流程
1. 学生在课程考试前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课程考试管理办法》第四章缓考相关规定,准备缓考申请相关申请材料;
2.学生登录教务网,点击【考试相关】模块的【缓考申请提交】;
3.点击【点击提交缓考申请】按钮,“勾选”需申请缓考的课程,填写“缓考原因”、“原因详述”,上传附件材料(所有证明材料电子版,多个材料请压缩后上传),填写、上传完毕后,点击【确定提交缓考申请】;
4.提交后,在申请列表点击【打印】按钮,打印出《西南交通大学学生缓考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带相关证明材料纸质文件;
5.请任课教师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课程考试管理办法》第四章缓考相关规定和证明材料在缓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6.请学院辅导员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课程考试管理办法》第四章缓考相关规定和证明材料在缓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7.请学院学生工作组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课程考试管理办法》第四章缓考相关规定和证明材料在缓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8.请学院教学负责人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课程考试管理办法》第四章缓考相关规定和证明材料在缓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9.意见签署完毕后将缓考申请表交教务处排课与考试中心(教务峨眉办公室)审核,并将审核后的缓考申请表交至学院教务备案;
10.学生网上及时查看缓考申请审批结果;
11.缓考审批通过的课程在补考报名时进行网上报名;
12. 经批准缓考的课程与补考同时进行,学生因缓考发生考试冲突时,由学生选择一门参加;
13.补考结束后由教务科统一更改课程的考试类型。
《西南交通大学本科课程考试管理办法》第四章缓考
第十一条 学生应按时参加考试,因下列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同学可在考试之前申请缓考,事后补办无效。
1.申请者因病确实无法参加考试,需附上医院证明材料(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病假单,二级甲等以下的医院开具的病假单须到校医院审核);
2.申请者直系亲属病重或逝世,需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者参加校级组织的公派交流、学科竞赛、体育文艺竞赛及其他重要的学术活动(此类活动的认可范围以教务处解释为准),需附上该活动组织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4.因重修等原因造成考试时间冲突,可申请缓考其中一门;
5.其它不可抗拒因素。
第十二条 符合缓考资格者,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缓考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于课程开考前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 经批准缓考的课程与补考同时进行,学生因缓考发生考试冲突时,由学生选择一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