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2-05-30 16:15:09.82   分类:考试安排相关   来源:教务处   阅读量:5346 返回列表

各本科教学单位:

课程考核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之一,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根据本科教学管理工作流程,为保证期末考试正常进行,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本科教学的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期末考试根据课程性质和实际情况分为非考试周考试、考试周考试,相关课程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次补考。本学期非考试周时间为第16周,考试周时间为第17—18周,补考时间为下学期学期初。

二、相关日程及工作安排

1.考试周课程网上提交时间:第8—9周,教务员登陆教务网教师类用户登录考试安排课程设置选择相应课程添加/批量设置为考试周课程;

2.考试周考试具体编排及数据处理时间:第10—11周,具体由教务处排课与考试中心执行;

3.考试周监考教师网上提交时间:第12—13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教务员登陆教务网教师类用户登录考试相关提交主监/安排辅监;

4.非考试周考试安排网上提交时间:第13—14周;具体由任课教师登陆教务系统考试相关提交非考试周课程信息;

5.补考课程网上提交时间:第17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教务员登陆教务网教师类用户登录考试相关考试周课程设置补考课程选择相应课程添加/批量设置为补考课程;

6.补考编排时间:第19周;

7.补考考试安排网上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科生考试工作,加强考风考纪建设,要求各学院对所有监考教师进行培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召开全院大会、教研工作会等形式组织监考教师学习监考教师职责、强调监考注意事项,并将《西南交通大学期末考试学院培训安排记录表》和《西南交通大学学院期末考试巡视安排表》于2022610日前交到教务处排课与考试中心;

2.各学院根据课程性质结合具体课程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入考试周;

3.各学院提交完考试周课程信息后,请核对确认,考试周考试安排公布后,原则上不再变更考试周课程;为避免监考安排冲突,请各学院仔细核对监考教师名字;

4.若有特殊要求(如合班考试等情况)各学院提交考试周课程时需在备注中注明;

5.非考试周考试安排由任课教师提交相关信息,尤其注意提交信息准确无误,避免学生错过考试时间。建议考试时间安排在上课时间。考场人数参照教室考试容量安排,若考场不够,任课教师根据学生人数在网上办理教室借用手续。监考教师应按照学校要求配置;

6.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应按时到位,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监考的,需提前向所在学院申请,学院安排其他监考教师替换,并报教务处备案,不得私自请学生代为监考;

7.请各学院和相关任课教师按相关规定和流程印制考试试卷,基于保密因素不得请学生代为办理。

本科试卷承印地点:犀浦校区2号教学楼X211766367675   

教务处排课与考试中心:犀浦校区综合楼222 6636625366367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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