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审核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9-03-28 12:03:04.377   分类:毕业资格审核   来源:教务处   阅读量:15211 返回列表

为保证2019届普通本科生毕业工作的顺利进行,精准、高效的完成毕业学位审核相关工作,结合本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时间,初步将2019届本科生毕业相关工作的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

6月10日(第16周周一)前,各学院完成面上全部答辩、网上成绩报送(含双学位),论文存档。

二、毕业班其他成绩报送

5月17日(第12周周五)前,完成毕业班所有优选课程包括《课外创新实践》成绩网上报送(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除外)。

若有毕业生选修前8周课程,也应参考此时间完成成绩报送。

三、毕业学位资格审核及证书制作发放

1、资格初审

学院根据执行计划在教务系统中对本科毕业生的毕业及学位资格进行初审(毕业设计在此阶段不纳入审核),并将课程替代、交换生学分置换、创新学分认定等情况处理完毕。

5月31日(第14周周五)前将毕业、学位初审通过名单(即扣除毕业设计符合毕业及学位条件的名单)确定并报教务处。

双学位资格初审同步进行。

初审结果应同时告知学生,并及时解决学生反馈的问题。

2、资格终审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提交成绩后,各学院在6月12日(第16周周三)前完成第一批毕业、学位(含双学位)资格终审工作,并将终审结果汇总表(含书面、电子)报教务处(书面名单由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终审结果应同时告知学生,并及时解决学生反馈的问题。

3、证书制作与发放

教务处根据学院报送的毕业、学位审核初审结果,进行毕业、学位证书的制作,请学院根据毕业学生人数及证书打印进度安排学生助理配合教务做好证书照片粘贴、盖章等工作。


毕业典礼结束,学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方可发放证书。


4、授位材料报送

教务处根据毕业、学位审核结果,形成授位报告、首批拟授位名单等材料,于6月12日前报校学位办。

首批毕业证、学位证填发日期为校学位委员会通过授位名单日期。

四、赴国(境)外高校交换学习的双学位学生

赴国(境)外高校交换学习的双学位学生,如比利时2+2、OSU2+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学生,应在完成学业并获得对方高校学位后,一个月内完成个人毕业及学位申请。

本学期第一次受理赴国(境)外高校交换学习的双学位学生毕业、学位申请截止时间为6月11日。

五、未取得首批毕业资格及学位资格的学生

1.未达到结业条件者(通过学分低于培养计划要求的80%),可根据个人学习情况向学校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如果不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按《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作退学处理

2.达到结业条件者(通过学分达到培养计划要求的80%),可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通过申请返校考试完成学业。

3.对在本学期期末考试后完成培养方案者,应在获得成绩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毕业及学位申请表》,由学院教务老师审核签字后交学校教务处,其毕业证书的填发日期按照全校期末考试结束时间制作(时间待定),采取随到随审、每周集中发放的方式;对在本学期期末考试后达到学位要求者,教务处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在7月中旬函评一次(时间待定),若征得学位评定委员会同意,函评通过之后可集中发放第二批学位证书,第二批学位证书填发时间为函评通过日期。

六、学费清结

学生根据财务处毕业班催缴学费的通知完成个人学费清结。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年电子注册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学费未缴清的学生无法在学信网中进行学历注册。因此,请学费尚未缴清的学生尽快到财务处办理缴费手续,以免影响其学历注册。

 

教务处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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