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省内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促进高校和行业、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等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的建立,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不断提升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就业竞争力,经研究,决定对省内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建设情况开展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四川省教育厅2022年7月前立项建设的172个省级实践基地(西南交通大学共16个)。
二、检查验收内容
重点检查各实践基地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组织管理体系,改革校外实践教育模式,优化专兼结合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开放共享机制,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取得示范引领成效及特色与亮点等方面的实质效果。
三、检查验收工作安排
(一)设置评审系统登录账号
本次实践基地检查验收采取学校自评、专家网络评审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专家网络评审通过“四川省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网络评审系统”(网址:http://139.159.239.175/)开展。
请各相关学院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星期四)前,将联系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 jwsjjx@swjtu.edu.cn 。
(二)学校自评与材料报送
1.学校自评。各实践基地全面、深入的自查自评,如实撰写自评报告及自查表(附件2、3), 并对各实践基地提交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进行严格把关。
2.材料报送。2023年11月10日前,请各实践基地在评审系统上传下列材料:
(1)自评报告 Word 版和 PDF 盖章版,以“XX 学校_XX实践基地_自评报告”命名;
(2)自查表 Word 版和 PDF 盖章版,以“XX学校_XX 实践基地_自查表”命名;
(3)重要支撑材料(不超过 30M),以“XX学校_XX 实践 基地_支撑材料”命名。
四、检查验收及评价
(一)检查验收评价结果
依据《四川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单位)检查验收指标体系及自查评分表》,组织专家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论按等级划分为四档:90 分(含)以上为“优”、80 分(含)—90 分为“良”、70 分(含)—80 分为“中”、70 分以下为“差”。自评材料弄虚作假,未按要求或逾期未在评审系统提交材料的实践基地,其评审结果为“差”。
(二)结果应用
教育厅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检查验收结论。对评价等级为“中”的建设单位,督促提醒在一年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组织复评,复评仍然不通过的,取消省级立项资格;对评价等级为“差”的建设单位,直接取消省级立项资格。评价结论还将作为今后绩效考核、政策支持的重要依据。
实践基地检查验收工作联系电话:028-66366254。
评审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游老师,电话:18030852937。
教务处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