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考核,教务处复核,现将2021年辅修专业录取名单公示如下:
备注:
1. 学业安排:学生应合理安排个人学业,依据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要求,参加选课、修课、考试(考核)等教学及培养环节,并按规定交纳学分费。根据规定,在规定学制内,学生主修专业学业结束,无论毕业或结业离校,辅修专业学习同时终止,辅修学士学位不予补授或追授。
2. 辅修专业培养方案:以辅修专业学院提供为准(联系专业学院)。
3. 公示期:2021年5月28日—2021年6月3日。
4. 相关制度规定:《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修读及学位授予管理办法》。
如对学校审核有异议,请向教务处反映,(办公地点:综合楼225教务科,联系电话:66366252)。
教务处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