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2022-10-17 14:23:26.357   分类:质量建设与保障   来源:教务处   阅读量:3267 返回列表

各相关教学单位:

按照《四川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川学位〔2022〕5号,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本科专业招收首批本科生的当年,需取得学士学位授权。为做好相关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方式

我校已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按《实施细则》要求由学校自主开展本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授权审核工作,审核结果报省学位委员会。

二、评审专业

2022年已有在校生但未获得学士学位授权的本科专业,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拟授学位

所属学院

1

工程造价

120105

工学

土木工程学院

2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080910T

理学

数学学院

3

人工智能

080717T

工学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4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080407

工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5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080704

工学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6

智能建造

081008T

工学

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

7

智能制造工程

080213T

工学

8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080503T

工学

9

城市设计

082806T

工学

10

智慧交通

081811T

工学

11

数字媒体艺术

130508

艺术学

设计艺术学院

三、评审组织

1.评审专家

专家评审组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由具有高级职称的校外专家组成,须包含一定比例的与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同行专家,获2/3(含)以上成员同意视为评审“通过”。相关单位请于20221031前填写《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拟聘专家评议组名单》(附件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由学校统一报省学位办备案。

2.评审程序

(1)评审资料

各相关单位组织专业根据《四川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审核标准》(附件3),填写《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4),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和教学资料备查。

(2)实地考察

由相关单位组织专家开展实地考察。

①听取申请专业自评情况汇报,并就有关问题进行现场咨询;

②集中评阅有关申报材料,包括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条件、教学过程及管理、人才培养等,抽查教学档案等,并就有关问题进行咨询;

③实地考察专业实验室、图书资料室,随堂听课;

④召开评审会议,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作出是否同意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决议;

⑤反馈专业审核意见。

       受疫情影响,相关单位可酌情制定考察工作安排并报教务处备案。

       (3)网上公示

       请于20221117前将评审结果扫描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教务处汇总各专业评审结果后统一在网上公示7天。

       (4)材料报送

       请于20221128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质量与评估办公室(犀浦校区综合楼224),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①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4);

②专业培养方案;

③根据专家评议组意见制定的整改方案;

④专家组评审意见;

⑤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专家评议组名单(附件5)。

以上①②③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一册。

(5)学校意见

教务处收集各专业材料后统一报学校学术委员会签署意见后,提交至省学位委员会。

      

       联系人:冷老师(66366082),郑老师(66366369)

       电子邮箱:pjb@swjtu.edu.cn

 

教务处    

2022年10月17日

 

附件.zip





图片新闻 更多>

最新更新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