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四川省2021-2023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2021-12-08 16:48:58.28   分类:教学改革与研究   来源:教务处   阅读量:8056 返回列表

各本科教学单位、相关教改项目负责人:

为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我省高等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四川省教育厅启动实施“2021-2023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省教改项目”)。学校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1.本次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在2019-2021年校级立项基础上择优推荐。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分配名额,结合“2016-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等级及数量”、“四川省2018-2020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等级及数量”、“推荐申报2021年四川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数量”、“2021年四川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等级及数量”综合测算,确定各本科教学单位推荐省教改项目名额(见附件1)。其他单位可依托符合上述条件的教改项目进行申报,申报数量不超过1项。

2. 2018—2021 年获四川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决赛金、银奖项目的指导教师(排序第一),可按照申报程序及工作要求牵头申报省级教改项目(以“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为主要内容),申报名额单列,不占学校分配名额。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银奖项目的指导教师(排序第一),可牵头申报省级重点项目。符合条件的指导教师(见附件2)牵头申报的省级教改项目不超过 1 项。

3.每位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省教改项目”,主持和参与一共不超过两项。

二、项目申报方向

各项目申报负责人须在原有项目申报主要内容基础上,结合项目研究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省教改项目”申报指南选择项目类型和项目小类(见附件3),填写申请书(见附件4)。

三、项目申报及材料报送

各单位按照要求组织各项目负责人填写申请书,并于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下午17:30前将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分管领导签字盖章)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综合楼228室),申请书此次不需要提交纸质版。同时以“单位名称+省教改项目”为文件名将上述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jwjxk@swjtu.edu.cn。

四、评审推荐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省教改项目”一般项目推荐名单、重点项目推荐名单和下一轮省级教改培育项目名单。

特此通知,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吕宝雨、雷雳,电话:66366263。

教务处    

2021年12月8日


附件1:四川省2021-2023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名额.xlsx

附件2:2018-2021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银奖获奖项目指导教师(排序第一)汇总表.xlsx

附件3:四川省2021-2023年教改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4:四川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doc

附件5:四川省2021-2023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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