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原则
1.2017级专业及大类阶段培养计划原则上延续2016级同专业培养计划。
2.特别要求:根据前期了解的情况,有些课程课内实践(实验)教学学分不准确;为了后续实验教学任务的下达,各教学单位请认真核对“课内实践学分”,保证“课内实践学分”数据准确无误。各教学单位在核对非本单位开设课程的“课内实践学分”时,请务必与开课单位核对。
3.除了纳入《西南交通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的公共课程,其他涉及到非本单位开设的课程,请务必与开课单位核实。
4.根据学校大学英语课程改革方案:除艺术类、测绘类、外语类专业以及茅以升学院,其他专业的英语I应为4学分,英语II应为2学分。
5.新增的“资源勘察工程”、“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飞行器设计与工程”、“商务英语”四个专业的培养方案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修订,与学院内2017级其他专业提交要求一致。
二、提交方式
1.时间要求:2017年4月1日(周六)上午11:00前
2.电子版提交要求:以学院为单位发送电子版(word)至教学科邮箱jwjxk@swjtu.edu.cn
3.纸质版提交要求:纸质版由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学院分管本科教学负责人、学院分管实验教学负责人、系主任签字并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交至教学科(综合楼228)。
4.培养计划管理系统提交:在培养计划管理系统中生成2017级专业及大类阶段培养计划详见下述第三部分详细说明。
培养计划管理系统课程体系设置与挂出版一致。
注意:
A:涉及大类培养的相关专业,需同时提交大类阶段培养计划。
B:同一专业或同一大类中,上述需提交的电子版、纸质版及培养计划管理系统内的数据,三者应保持一致。若因不一致出现的问题,由提交单位承担。
三、培养计划管理系统中生成2017级及大类阶段培养计划的说明
1、学院可通过单门课程录入的方式进行录入2017级培养计划,同时由于2017级专业及大类阶段培养计划原则上延续2016级同专业培养计划,为便捷起见,可将2016相应专业培养计划进行复制,操作方法见以下内容。
2、复制生成2017级及大类阶段培养计划
在学院教务员账号内“教学计划——培养计划”路径上选择“复制”,此时出现对话框“复制培养计划”。根据2017级培养计划延续2016级的原则,在此对话框内“请选择复制来源”下选择2016级相应专业名称,在“请选择复制目标”内选择2017级相同专业。之后,点击“复制”。
(点击“教学计划”)
(选择“培养计划”后点击“新增”,可建立2017级专业名称)
(选择“复制”,可复制生成2017级培养计划。)
注意:请准确选择,务必不要重新生成2016级及以前的专业培养计划。
3.若2017级培养计划较2016级有修改的,可在复制基础上,在培养计划管理系统内相应的课程上提交修改申请。
为了协助各教学单位准确操作同时解答相关问题,教务处拟在3月27日(周一)下午15:00在综合楼401会议室组织专门培训会。若有相关问题,请各学院教务员自愿参加。
该项工作联系电话:教学科王老师 66366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