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校2017届本科毕业生双学位(辅修)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参加双学位(辅修)教育的学生按照以下做好双学位(辅修)课程的认定工作:
一、首次课程认定
请双学位学生登录个人教务信息平台,进入“双学位”标签,按照双学位培养方案在5月30日前完成现有双学位课程认定工作。
二、动态课程认定
对于本学期新出成绩请动态及时在最新成绩里完成认定,特别是毕业设计等课程,尽可能做到出一门认一门。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请双学位生务必按照要求做好课程认定工作,未做课程认定者不予进行主修及双学位的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
2. 请认真参照双学位培养方案进行认定,坚决杜绝随意、恶意的课程认定,凡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教务处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