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整体工作部署,现将2023年下半年返校生证书申请事宜告知如下,请遵照处理:
申请对象:仍在最长学习年限内的往届结业生、未授位本科毕业生和离校自修生。
申请条件:学生修完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课程,符合毕业资格的,可申请毕业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学位证书。
申请时间:
第三批次:2023年9月12日前
第四批次: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2月3日
证书领取:
第三批次:学位证书初定9月20日以后领取,毕业证书建议9月20日以后与学位证书同时领取
第四批次:学位证书初定12月13日以后领取,毕业证书每周五下午领取
申请流程:见附件流程图。
备注:1. 批次的界定以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时间确定;
2. 以上时间安排可能因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时间调整而调整,具体以最新通知为准;
3. 本人无法领取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但需提供委托书;
4. 返校生应注意合理安排学业和申请时间,避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四年制2017年入学、五年制2016年入学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最长学习年限将于2023年9月补考结束后到期,涉及相关学生应在第三批次要求时间前提出毕业及学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