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鼓励教育工作者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西南交通大学2020-2024年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以表彰我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
一、申报指南
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主要领域包括构建“大思政”“大健康”育人格局、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及数字化转型、基础学科与卓越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科教融汇产教融合、“五育并举”协同育人、新工科新文科新医科建设、一流课程教材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机制及路径改革、创新实践能力培养体系改革、教育教学综合评价及质量保障体系改革等方面。
二、成果要求
1.成果须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2.成果的主要完成人须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请,由成果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原则上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0人,每位教师参与成果总数不超过3项。
3.申报成果原则上应依托于2020年以来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教改项目,对于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4.若涉及跨本研的成果,可根据成果主要内容自主选择在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申报,同一成果不能重复申报本科和研究生教学成果奖。鼓励跨学院、跨校、校企等联合申报,与其他单位共同申报教学成果奖,第一完成单位须为我校。
三、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条件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立场坚定,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风,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无违法违纪行为。
2.直接承担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成果第一完成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评审工作
本次教学成果奖评审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学校成立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审议网络评审结果,完成会议答辩评审,提出获奖成果、奖励等级的建议,研究评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提供咨询意见。
1.奖项设置
本次教学成果奖设校级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凡获奖者,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和绩效奖励。
2.评审方式
本次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分为网上公示、网络评审和会议答辩评审三部分,网上公示与评审工作同步进行。
3.异议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教学成果权属、实践时间等持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实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向本科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办公室对提出异议的个人和单位给予保密,并组织调查、核实,将异议核实和处理情况提交评审委员会裁决。
五、申报及评审安排
本次教学成果奖的评选推荐工作,坚持质量第一,突出实践性、创新性和导向性,坚持面向基层一线教师,鼓励广大教师立足本职,潜心钻研,教书育人。
1.请各推荐单位于2025年1月20日前将申报成果推荐汇总表(附件1)报送至教务处,纸质档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犀浦校区综合楼228室,电子档发送至jwjxk@swjtu.edu.cn。
2.请各成果申请人填写《西南交通大学2020-2024年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3,评审意见无需填写,成果科类见附件2)、成果总结及相关支撑材料(附件4),于2025年2月10日前通过系统进行网络申报,申报前各单位需将拟申报成果在本单位公示 3个工作日,网络申报及会议答辩评审等事项后续通知。
六、其他说明
本次评审确定的校级教学成果奖项目,将作为四川省和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的重要支撑,学校将支持获奖成果进一步凝练与完善,同时获奖成果要继续做好推广与应用工作。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人:吴老师,66366244;吕老师,66366263。
教务处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1 2020-2024年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3 2020-2024年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书.docx
附件4 2020-2024年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附件材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