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整体工作部署,现将2024年上半年证书申请有关事宜告知如下,请遵照处理:
申请对象:2024届首批未获得毕业生的应届生,仍在最长学习年限内的往届结业生、未授位本科毕业生和离校自修生。
申请条件:学生修完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课程,符合毕业资格的,可申请毕业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学位证书。
申请时间:2024年7月10日前
证书领取:应届生,2024年7月15日下午,由各学院安排发放
往届生,2024年7月15日(下午14:00-17:30)综合楼225领取
申请流程:见附件流程图。
备注:1. 批次的界定以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时间确定;
2. 以上时间安排可能因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时间调整而调整,具体以最新通知为准;
3. 本人无法领取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但需提供委托书;
4. 返校生应注意合理安排学业和申请时间,避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四年制2018年入学、五年制2017年入学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最长学习年限将于2024年9月到期);
5.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相关规定,因在校生修读双学位取消且不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24年7月(本年第二批次)以后不再受理双学位证书申请;
6.如因疫情等不可抗拒情况影响,相关安排以具体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