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建设满足新时代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需求的基层教学组织,健全和完善本科教学质量管理和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发挥基层教学组织督导在规范教学活动、培养教学管理队伍和教师队伍、深化教学改革与创新、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的作用,现组织开展西南交通大学基层教学组织督导组校督导组成员的推荐工作(相关工作办法见附件1),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限额
每个教学单位推荐不超过1名校督导组成员,从中遴选25位。
二、推荐要求
校督导组成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原则上由具有丰富教学或管理经验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教三十年以上的退休教师或者在职教师担任;
2.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校发展,维护学校形象;热爱督导工作,有时间精力认真履行督导职责。
三、推荐程序
2024年01月12日前,各个教学单位完成“校督导组成员推荐表(附件2)”和“基层教学组织督导工作组成员汇总表(附件3)”填写工作,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pjb@swjtu.edu.cn,纸质文档签字盖章后送至教务处质量与评估办公室(犀浦校区综合楼224室)。
四、其他说明
1.各教学单位推荐的校督导组成员名单需经教务处统一审核、遴选后确认。
2.联系人:刘鎏,联系电话:66366084。
教务处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