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专业简况表》的紧急通知

2007-04-29 12:16:25.717   分类:专业建设管理   来源:教务处   阅读量:4495 返回列表

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川学位办〔20073号文件),对拟新增为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专业,在该专业有第一届毕业生的当年应填写《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专业简况表》(简称《简况表》,见附件),还需附上该专业的“教学计划进程表”,所有材料(各一式一份)。同时在文件中还提出,2008年有第一届本科毕业生的专业,也要填写《简况表》和"教学计划进程表"(各一式一份)报省学位办供专家预审。
    填写《简况表》时,要准确、真实、详细,同时,材料必须打印。对不按时按要求报送《简况表》等有关材料或填写材料不实、不清的,其后果自负。
    涉及我校的专业有:

序号

专业名称(批准时间)

院系

备注

教高函[2003]2

1

传播学(2003)

艺传学院

评审专业

2

音乐表演(2003)

艺传学院

评审专业

3

生物信息学(2003)

生物学院

评审专业

4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2003)

理学院

评审专业

5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2003)

工程院

评审专业

6

生物医学工程(2003)

材料学院

评审专业

7

景观建筑设计(2003)

建筑学院

评审专业

8

物流工程(2003)

物流学院

评审专业

9

交通设备信息工程(2003)

载运系

评审专业

10

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2003

旅游学院

评审专业

11

中药学(2003)

药学院

评审专业

12

工业工程(2003)

机械学院

评审专业

教高2004]3

1

法语(2004-2008)

外语学院

预审专业

2

广告学(2004-2008)

艺传学院

预审专业

3

制造工程(2004-2008)

制造科学与工程系

预审专业

4

遥感科学与技术(2004-2008)

土木学院

预审专业

6

工程结构分析(2004-2008)

力学系

预审专业

7

消防工程(2004-2008)

环境学院

预审专业

 

关系到学生学位的授予,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填写《申请列为学士学位专业简况表》,2007581200院系(专业)负责人签字后的书面材料(一份)交于教学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plx@home.swjtu.edu.cn

咨询电话:87600253

       附件: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专业简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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