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
教学实习实践是本科教学培养计划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践行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包括认识实习、生产实习、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等内容。其目的是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学生对于社会发展、国情民情和学科专业的了解,增强感性认识,增强劳动观念和责任感,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关于新时代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要求,为加强实践育人、劳动育人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实习实践的质量,现将2019年实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保障实习安全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和暑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打好学期安全工作收官之战、抓好学生暑期安全教育工作,充分保障暑期实习的安全”。各教学单位、各实习队务必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加强对实习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务必开展实习前动员,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公共卫生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火、防盗、防溺水、防暑和预防雷电、洪水、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安全常识教育和各类专业安全生产教育,应安排实习安全检查工作,并制定相关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使用实习经费为外出实习同学购买保险。各教学单位对实习安排必须提前介入,实地考察学生实习、实训单位、场所,必须密切关注属地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气象、洪涝、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严禁组织学生到安全情况不明、安全条件动态变化的危险区域和地带从事实习、实训活动。凡涉及有顶岗实习的单位,务必与用工单位明确顶岗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实行岗前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安全。
各学院(中心)一把手为学院实习安全工作责任人,各学院(中心)教学副院长和学生工作副书记为各学院实习工作安全联络人,应向实习带队教师公布联系方式。各实习队指导教师为本队实习安全工作负责人,实习过程中应确保通信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应以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为首要原则及时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向学院报告。如遇重大事件,学院应及时向学校报告。
学生集体实习必须指定专门的指导教师带领学生进行实习活动,指导教师必须全程监控实习过程,实习期间不得组织学生开展与教学实习无关的、存在安全隐患的集体活动(如旅游、爬山、游泳等)。学生实习进行前签署《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1),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实习纪律,服从带队教师的管理,不得擅自前往没有安全保障的场所活动,不得无故脱离实习团队,直到实习结束。若学生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需离开实习队伍,必须签署《实习临时离队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2),交由实习带队老师留存。
二、加强组织管理,提升实习质量
各学院(中心)应在满足实习教学大纲要求、保证实习效果和质量的前提下,自行选择和落实实习单位。可采取集中与分散、校内与校外、产学研相结合等多种组织形式进行实习。各学院(中心)应选派有实践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各学院(中心)负责人应经常与实习指导教师保持联系,了解实习学生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对遇到的困难及时给予解决,保证实习顺利进行。要定期到各实习点巡视检查,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协调好实习的有关事宜。
请各教学单位充分合理利用本学院的实习经费,严格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实习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西交校教【2018】160号)要求进行实习经费的分配和支出,充分发挥实习经费的使用效益,保证教学实习工作顺利进行,提升实习质量,更好的锻炼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
各实习队认真落实实习计划中各项工作,如果实习安排与先期报送的实习计划有变动的,请实习带队老师、学院登陆教务网更新。实习开始后,实习指导教师不得擅自更改实习计划(内容、时间、地点等),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必须经学院教学负责人同意方可实施。实习结束后实习带队教师向所在学院提交实习总结报告和经费使用清单,实习相关材料完好归档(包含实习日志、实习现场照片等),学院审核通过,方可进行实习经费报销。
三、做好实习检查指导及总结工作
各学院(中心)成立以教学副院长为组长,本科督导组专家、各系负责人等组成的院级实践教学检查小组,检查小组应根据实践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结合学院情况,对本学院暑期实践教学环节进行全面普查和重点抽查,尤其是实习安全的落实情况,对每个实习队填写《实践教学质量评价表》(注:各学院的优秀数量不超过总实习队的20%,附件3)。实习结束后,各实习队在教务网上提交实习队工作报告。学院对每个实习队进行质量评价,总结本学院在实习教学工作组织、管理、实施方面的经验,提炼本年度实习工作的特色、亮点,分析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采取的解决措施,认真撰写实习总结报告。形成本学院《实习工作总结报告》(附件4),在教务网提交,并于秋季开学第二周周五前书面报教务处。
四、做好实习基地建设工作
稳定的、高质量的实习实践基地是顺利开展教学实习工作的重要保障。各教学单位要把实习基地建设纳入教学基本建设的内容之中,充分发挥我校的学科优势和校友优势,积极开展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工作。请各学院利用暑期实习时间,根据学科要求,做好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工作。汇总本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并填写《校外实习基地清单》(附件5),并于秋季开学第二周周五前报教务处。
五、附件材料
西南交通大学
2019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