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各位老师、同学:
实习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在增强学生对社会发展、国情民情和学科专业的了解、增强劳动观念和责任感、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实习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关于新时代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实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制定详细计划,提交实习方案
各教学单位根据整体教学安排,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习教学计划及大纲,组织教研室和指导教师开展教研活动,制定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实习方案,安排落实各专业暑期实习任务。2024年6月17日(第17周周一)前,请各实习队指导老师在“教务网—实习计划”板块提交本实习队详细的实习计划等。
二、做好应急预案,保障实习安全
各教学单位、各实习队务必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加强对实习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将开展安全教育作为实习第一课,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公共卫生安全、防火、防溺水、防暑和预防雷电、洪水、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安全常识教育和各类专业安全生产教育,并制定相关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学生安全。严禁组织学生到安全情况不明、安全条件动态变化的危险区域和地带从事实习、实训活动。各教学单位应使用实习经费为外出实习同学购买保险。
学生集体实习由各教学单位选派指导教师带领学生开展实习活动,指导教师必须全过程指导实习,实习期间不得组织学生开展与实习无关的活动(如旅游、爬山、游泳等)。学生实习进行前签署《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1),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实习纪律,服从指导教师管理,不得擅自脱离实习队。学生确有原因需离开实习队伍,必须签署《实习临时离队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2),交由实习指导老师留存。
三、加强组织管理,保证实习质量
各教学单位应在满足实习教学大纲要求、保证实习效果和质量的前提下,自行选择和落实实习单位。可采取集中与分散、校内与校外、产学研相结合等多种组织形式进行实习。各教学单位应选派有实践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要做好实习学生的培训,指导学生实习工作,密切关注并检查学生实习情况,做好实习考核。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各实习队认真落实实习计划中各项工作,实习开始后,实习指导教师不得擅自更改实习计划(内容、时间、地点等),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必须经教学负责人同意方可实施。实习结束后实习指导教师向所在学院提交实习总结报告和经费使用清单,做好相关材料完好归档(包含实习日志、实习现场照片等)。
四、拓展实习基地,做好督查指导
各教学单位要把实习基地建设纳入教学基本建设的内容,充分发挥学校学科优势和校友资源作用,积极开展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工作。各教学单位成立以教学副院长为组长,本科督导组专家、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等组成院级实践教学检查组,对本单位暑期实习进行全面普查和重点抽查。实习结束后,各教学单位按照《实践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3)对每个实习队进行质量评价,总结本单位在实习教学工作组织管理、实施开展经验,提炼本年度实习工作的特色、亮点,分析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采取的解决措施,认真撰写《实习工作总结报告》(附件4),并于2024年9月13日(秋季开学第二周周五)前书面报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