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期末考试开始以来,考试秩序良好,但也出现部分同学违规作弊的情况。截止目前,共有15位同学违规携带电子设备或夹带考试相关资料,其中在校学生12人,已离校学生3人(详见本学期期末考试情况通报)。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三条第一、二、三款,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抄袭他人试题答案或者传递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协助他人接受或传递试题答案或与考试相关资料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该科目的考试成绩无效,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第十三条,学生离校后参加返校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学位资格,给予12名在校学生留校查看处分,给予3名离校学生取消学位的处分。
如果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下发处分决定书之日起五天内向西南交通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起申诉。
特此通报。